“8月20日,我到旅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发现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仍是空白。工作人员说,户口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才能办理相关离婚手续。可麻烦的是,我不是本地人,要改户口还要到千里之外的浙江老家去改,否则就办不了离婚。现在工作很忙,为这个事还要请假跑回老家一趟,实在是耗时耗力。”办理离婚本来就是件烦心事,没想到还遇到了这样的麻烦,市民李先生为此苦恼不已。

商报调查

多数人忽视户口本上婚姻状况

办手续用到时才想起来改

李先生遭遇的问题并非个案。小徐和小赵登记结婚了,办理登记手续时,工作人员提醒他们要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已婚”。但是,忙活筹办婚礼,小两口一直没把更改户口本信息当回事儿。一直拖到4年后,因为感情不和,两人走到了不得不分道扬镳的地步。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被告知,根据相关规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办理离婚手续。于是,不得不带着结婚证,先到公安部门更改户口本信息,然后才能申请离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婚姻状况变更时,多数人都不会主动去公安部门更改户口上的相关信息,只有在办理其它手续要求不得不改时,才能申请更改信息。而在户口本的信息更改问题上,婚姻状况只是一个方面。“我们家的地址都换了好几年了,我根本就没想更改户口本地址这件事。近期办了个银行业务,对方审核材料时,需要房产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保持一致,否则影响业务办理。没有办法,我不得不去更改户口本上的信息。”市民陆先生告诉记者。

相关规定是为了防止弄虚作假

做“书面说明”可办离婚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按照《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目前,我国公民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情况往往是不相符的,很多已婚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一栏还是“未婚”或者空白。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婚姻登记事项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在实际工作中,为便于管理和掌握当事人的婚姻状况,防止有人弄虚作假,各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都要求当事人及时变更户口簿上相关事项的内容,使其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相符。“尽管工作人员都会提醒当事人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但仍有不少人不及时更改。等到办理生育指标、购买房产、办银行业务等情况需要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相符时,才想起来改,而因为耽搁时间较长,公安部门也很难核查,更改起来困难重重,给自己也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悉,对于像李先生这样户口在外地的当事人,如果不能做到及时更改婚姻状况,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户口本上副项信息随时可更改

需公民拿相关证件申请

公安部门

“我们每天都会遇到不少要求更改婚姻状况的事例,多数都不是主动更改,也不是我们公安部门要求改的,而是其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有此类要求,所以被动地申请更改。”户籍民警小李告诉记者。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户口本上的信息包括主项和副项两种。主项包括公民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户籍地等重要信息,而婚姻状况、身高、学历等信息都属于副项,是可以随时发生变化的。如果本人不拿有效证件到公安部门申请更改,公安部门也无法掌握公民这些信息的具体变化情况。“很多人结婚了,并没有及时拿结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更改婚姻状况信息。”小李说。而身高、学历等信息也一样,必须拿相关证件去公安部门申请更改。

“其实,这些非主项信息发生变化后,如果不及时更改,也不会影响户口的正常使用。只是申请办理其它部门的相关业务时,有可能被要求此类信息与实际情况要保持一致。当然,最好保持户口上的信息和实际信息一致,避免给此后办理各种事务时带来相应的麻烦。”小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