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不少人因为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长期在外,如果因为要办理离婚手续而特意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费时又费力,也非常不方便,那么可不可以不回户籍所在地就能成功离婚呢?

在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可以异地办理的,要求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被告在该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或者被告在该地区的居住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等等。

而协议离婚原本是需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才能办理,但是随着民政局的逐渐联网,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施行,我国部分省市也能够异地办理离婚登记了。

截至目前为止,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在内的21个省市区均可以在本地区实现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自由,只需要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交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就能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