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登记

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人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企业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法》明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参考资料:

1、《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4、《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