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人人羡慕的铁饭碗,这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共识。但是,作为公务员,工作压力也比较大,工作中需要遵守的规范也特别严格。国家专门制定出来了《公务员法》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同时也是评价和衡量公务员工作的根本法。与此同时,作为公务员,如果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也会受到相应的惩戒措施。
在关于公务员的惩戒措施中,很多朋友经常把公务员降级和公务员降职混为一谈。但是,公务员降级和公务员降职,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降级是惩罚措施之一,但降职不是惩罚措施。为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来剖析一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首先,我们为什么说,公务员降级是惩罚措施,而公务员降级不是惩罚措施?原因就在于,公务员法中直截了当地规定,公务员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也就是说,关于公务员的5种处分中,有降级,有撤职,但是没有降职。因此,很明显,降职不是一种处分。而降级作为公务员的处分措施,是指降低了公务员的行政级别,以前是厅级,现在降为处级。以前是处级,现在降为科员。
对于公务员的处分,前提是对公务员监督中发现了问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也就是说,一部分公务员之所以会被处分,是因为他们自身存在过错,因此,所谓处分,无非就是人需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在公务员的处分中,最轻的是警告,最重的是开除。因为从警告、记过、记大过到降级、撤职,被处分者始终是留在体制内的,但是,被开除,则意味着被处分者被淘汰出了公务员队伍,从此不再是体制内人。
其次,公务员降职为什么不是处分?最简单的理解,因为《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中,没有降职是处分一说。在2020年6月通过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处分种类中,也没有降职这种处分。因此,对于公务员而言,降职是存在的,但降职不是作为处分而存在的。
那么,降职对于公务员的意义何在呢?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降职,是指由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用量才适用原则,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公务员,改任一种较低的职务。
因此,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公务员降职,你可以理解为“才不配位”、能力不足,因此,降低其职位使用。公务员降职之后,通常还意味着降低,职权和责任范围的缩小,以及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相应减少,但是,始终不是一种惩戒措施,而是一种任用。也就是说,公务员升职和公务员降职,都是对公务员的使用方式,目的是更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