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手续和费用是: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交纳配图费、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和相关税费,包括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发放登记回执。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如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如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